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上海法院网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上海法院网以及上海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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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市有几家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4月30日,坐落于上海市肇嘉浜路308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辖之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海事法院、金融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以及16个区法院。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由其管辖的之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之一审案件;更高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审判的之一审案件。
上海市之一中级人民法院是1995年7月1日在原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撤一建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座落在长宁区虹桥路1200号,下辖浦东法院、徐汇法院、闵行法院、长宁法院、松江法院、奉贤法院、金山法院等7个基层法院。
1995年,上海老中院撤一建二,由此诞生了上海市之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十余年来,“一中人”始终前行在法治路上: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努力抓好执法办案之一要务,结案40余万件,35件案件入选《更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4件案件入选更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法院坐落于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内设机构20个。全院现有人员502人,本科以上学历495人,占总人数的98.6%,其中博士11人,硕士268人,占总人数的55.6%。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于1982年5月1日,2012年7月1日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脱离原铁路企业管理模式,纳入国家统一司法体系,实行上海市地方管理,由上海市委领导,受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上海海事法院于1984年6月成立,坐落在浦东新区迎春路567号。上海海事法院主要受理海上、通海水域与船舶、运输、港口、船员有关的海商合同纠纷和海事侵权纠纷。上海海事法院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模式,管辖地域为江苏及上海沿海海域(包括洋山深水港及周边海域)和长江水道浏河口以下通海水域。
二、上海浦东新区有几个人民法院
上海浦东新区只有一个人民法院。
全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93年的6月,前身为川沙县人民法院。09年4月,经过国务院批复同意后,上海市南汇区行政区域并入浦东新区。新浦东成立后,原南汇区人民法院也随之并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两院合并后,新的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辖区范围达到了1400多平方公里,占上海市五分之一左右。法院审判的办公楼位于浦东新区的丁香路611号。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主要做法有:
1、坚持广纳各类社会纠纷调解资源,主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将诉调对接功能向人民法庭延伸,形成社会资源的 *** 化覆盖。
2、通过建立调解、司法确认、裁决、执行四条“快速通道”实现纠纷解决的一体化运作。
3、浦东新区法院在尊重群众自主解决纠纷的同时,将法官的指导、监督贯穿于调解始终,保障调解过程的专业化。
4、将诉调对接作为司法贴近人民群众的主要窗口,推行一系列细致入微的便民化服务。
5、通过实行分组负责制、推行专业对口调解制度、建立调解风险防范机制等实现规范严谨的制度化管理。
以上做法一是从群众需求出发,建立纠纷多层次解决渠道,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为群众负责,坚持法院主导,保证了纠纷化解质量。
三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实现了纠纷自我化解,取得了案结事了的实在效果。四是通过向群众学习,坚持专群结合,使得法官工作方式和审判工作机制不断自我进化,推进了司法民主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三、上海市法院级别划分
直辖市的检察院和法院的级别关系如下:
(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检察院同级;
(2)上海市之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应上海市之一检查分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应第二检察分院;
(3)各区基层法院对应各区检察院。我国检察院一共有四级。更高级:在中央设立更高人民检察院;第二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人民检察院;第三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辖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第四级:基层人民检察院,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4)审判民事、刑事和行政的一审案件;
(5)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6)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7)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8)依法管理法官干警的教育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三)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
(一)省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二)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辖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
(三)基层人民检察院,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四、上海有哪些法院
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是上海市的更高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是审理法律、法规规定由其管辖的之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同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2、二、之一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3、上海市之一中级人民法院是高级人民法院下辖的市级审判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理法律规定的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除此之外,它还在全市各区设有派出法庭,处理更为基层的诉讼事务。
4、三、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5、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样是上海市重要的中级审判机构,其职责与之一中级人民法院相似,主要负责特定区域的审判任务,维护法律在当地的统一实施。它也设立若干派出法庭,以便于满足区域范围内的司法需求。
6、上海海事法院是我国专门处理海事、海商案件的法院,其管辖范围涉及海上事故、船舶纠纷以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案件。上海作为国际航运中心,海事法院的设立对于维护海上贸易秩序和法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7、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上海设立了金融法院以专门处理金融领域的纠纷和案件。金融法院主要处理涉及银行、证券、期货等金融行业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这一法院的设立有助于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法律服务水平。
8、此外,上海各区县也设有基层人民法院和派出法庭,共同构建起了覆盖全市的司法体系。这些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均秉持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五、上海有几个中级法院
上海目前一共有三个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是上海市之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1、上海市之一中级人民法院,位于长宁区虹桥路1200号,下辖浦东、徐汇、闵行、长宁、松江、奉贤、金山等7个行政区域。
2、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位于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下辖杨浦、虹口、黄浦、静安、普陀、宝山、嘉定、青浦、崇明等9个行政区域。
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是在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基础上加挂牌子设立的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如下案件: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之一审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之一审案件;
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之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之一审民事案件:
3、更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之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之一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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