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生育险报销时间的问题,以及和生育险最迟几个月去报销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一、生育险报销一般要多久
生育保险保险的范围: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住院生产的产生的费用,这个费用是住院的时候直接给报销的。还有,产前检查和产后42天的检查也是可以报销的。不过北京市有一个更高的标准,更高只能报销1400元,只要把产前检查的发票和底单还有挂号费单据留好,交到公司人事部门。
二、生育险生孩子多久之内申请报销
生育险报销时间一般是孩子出生之后的一年半之内,一年半的时间还是比较充足的。
生育险报销时间一般是孩子出生之后的一年半之内,一年半的时间还是比较充足的。不过过考虑到生育险保险需要提交的资料比较多,还要相应的流程要走,所以,不要掐着时间去办理报销,不然的话,很有可能来不及了。参加了生育险的女性不经能够享受带薪产假,还能得到医疗和生育津贴;男性如果配偶生产的话,也能享受带薪的陪产假。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三、生育险什么时候报销
1、生育险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能够报销下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3、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4、(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5、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6、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四、一般生育险报销多久会到账
1、以盐城市为例,生育险报销没有具体时间,但是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2、按盐城市单位参保职工生育险报销为例,生育险职工提交身份证或社保卡(开通金融功能)、《盐城市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加盖单位印章)、发票原件、出院记录(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3、经过申请、初审、审核、制单、复核等程序后,就可以支付生育险报销费用。而对于经办人员对符合条件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然后由经办人员审核参保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4、经办人员根据费用类别将费用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结算,打印《江苏省职工生育社会保险金结算(支付)凭证》。复核人员根据申报材料对信息系统的录入数据进行核对确认,确认完成后拨付报销费用到参保人银行账户。
5、以盐城市为例,生育险报销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不过在提交材料后15个工作日办理,具体的生育险报销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6、而盐城市生育险在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7、参考资料来源: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生育保险待遇结付
五、生育险报销期限是多久
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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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育津贴报销时间范围
生育津贴报销时间一般为孩子出生后18个月内,具体如下:
1、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可以根据国家的规定标准报销百分之五十(报销比例根据各地的相关规定);
2、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根据国家规定标准全部报销;
3、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4、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1、《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书等,以上材料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3、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4、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1、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2、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