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野猪作为一个种群,其自身已不存在生存威胁。图/新华社
野猪不再受“三有”名录保护了。
据新华社报道,6月30日,国家林草局公布了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在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被正式调出名录。
据介绍,此次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共收录野生动物1924种。与2000年首次发布的名录相比,在基本保留原有种类的同时,新增了700多种野生动物,显著扩大了保护范围。或许有人会因此疑惑,原本在册的野猪,此次为何被删除?
这是因为,当前,野猪这个物种自身已不存在生存威胁,不少地区甚至因其种群数量过高,对当地民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才会被名录调出。实际上,这也恰好体现了修订调整“三有”名录的目的,是更加科学地进行野生物种保护。
其实,在2021年,“三有”名录修订的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布时,是否删除野猪,就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不同意见的讨论。如今尘埃落定,那么,野猪作为一种野生动物,未来将如何被利用和保护,甚至对今后野生动物的保护利用有哪些影响,都值得关注。
移出“三有”名录之后,对野猪的保护更加精细化了。图/新华社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将野猪调出名录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捕杀,其仍受《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捕杀、利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因此,私自捕猎包括野猪在内的野生动物,仍然是严格禁止的,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不再受“三有”名录保护,让有组织合法开展的猎捕活动程序更加简便,但绝不是让其成为“偷捕偷猎”的破口和漏洞,仍需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 *** 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外,专家也强调,将野猪调出“三有”名录后,按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其造成的损失仍属于致害补偿范围,受损群众仍可以依法获得补偿。可以说,将野猪移出“三有”名录之后,只是对其保护更加精细化了。
事实上,野猪的命运,也是人与自然关系变化的一个缩影。
野猪种群数量在历史上经历了较大的起伏。有专家介绍,1949年,全国野猪大概有200多万头,但直到1989年我国之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才出台。这40年间,因过度捕猎、持续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开发和利用等原因,野猪数量锐减,甚至在不少地方局部灭绝。
在约2000年前后,野猪被列入“三有”名录后,其种群数量开始逐渐恢复。除保护力度加大,也由于我国整体生态环境改变、天敌减少,造成野猪数量大增。因此,随着人类活动范围扩大,人与野猪冲突日益增多,也给生产生活造成了实际灾害。
野猪也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图/新华社
我国野猪种类繁多,各地区间种群分布、数量等差异也较大,和当地其他物种、人类生产生活关系错综复杂。但野猪本身并不是人类社会“入侵者”,它们在生态环境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能简单从对人类的利害角度来衡量其是否应该被保护。
而且,即便从“实用主义”出发,野猪也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比如,通过野猪翻土拱泥等种群活动,可以调节植物群落,其觅食行为能帮助控制森林鼠患。野猪同时是食物链上级动物的主要食物,其遗传基因也是改良家猪品种的重要来源。
众所周知,任何一个物种的兴衰,也都会给自然造成不可逆的影响。而野猪这一物种的存在,本身就是大型猫科动物和各种掠食者重返中国野外的基石,其所处的生态位,以及对我国生物多样性的影响,非常重要。
近年来,随着全民环保意识逐渐提高,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呈现出向好趋势,一些濒危物种的野外种群数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一些物种甚至已不存在生存威胁,比如野猪。
但随着人类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我们和野生动物的交集也必然越来越多,包括野猪在内的所谓“动物进城”的问题也被广泛关注。在此情况下,如何更科学地保护野生物种、维护生物多样性,在人类自身发展和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中求得平衡,无疑是我们不得不认真对待的新课题。
以此而言,野猪落选“三有”名录引起的社会热议,也是面向公众进行野生物种保护科普教育的良好契机。而帮助公众更加清晰地理解野生动物“保护”和“利用”的边界所在,以实现生态保护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无疑也是此次“三有”名录调整的现实意义之所在。
撰稿 / 周威(科普专栏作家)
编辑 / 何睿
校对 / 卢茜
野猪不再是“三有”保护动物,是否可以随意捕杀食用?对话专家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发布调整后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猪正式在“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以下简称“三有”名录)中被除名。
此次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共收录野生动物1924种。与2000年首次发布的名录相比,在基本保留原有种类的同时,新增了700多种野生动物,显著扩大了保护范围。但野猪被移出“三有”名录,仍然引起了广泛关注。
野猪不再是保护动物之后,是否可以随意捕杀、食用野猪?此前,野猪因为种群遭到威胁,甚至在不少地方局部灭绝,从而被列入“三有”名录。此次调整,是否会带来野猪灭绝的风险?针对大家关注的问题,新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博士。
移出“三有”名录之后,对野猪的保护更加精细化了。图/新华社
■对话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博士
野猪自身已不存在生存威胁
新京报:《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的保护动物,是指哪些?野猪从“三有”名录中除名,其法律地位有哪些变化,将产生什么影响?
孙全辉:《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有”名录,指的就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野猪移出“三有”名录,意味着野猪不再是保护动物,针对野猪的猎捕手续也将进一步简化。
新京报:你认为,将野猪从“三有”名录中删除,出于哪些考虑?
孙全辉: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国内部分地区野猪的数量较快增长,野猪这个物种自身已不存在生存威胁,不少地区甚至因其种群数量过高,给当地农业生产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当地群众与野猪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呈加剧态势,对当地民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我认为这是野猪被“三有”名录调出的主要原因。
野猪也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图/新华社
野猪仍受野保法保护,不能随意捕杀、食用
新京报:从“三有”名录中除名,是否意味着可以随意捕猎、食用野猪?
孙全辉:虽然野猪被移出“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但并不意味野猪从此就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被随意猎杀。《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 ***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说的陆生野生动物,当然也包括野猪。
此外,一些把野猪列为“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省区,比如北京,猎捕野猪依然需要申领狩猎证,否则就是非法狩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野猪虽然不再是保护动物,但食用野猪仍属违法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野猪目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目的猎杀、运输和贩卖。
新京报:如果私人想繁育野猪,有没有可能性?会不会造成额外的隐患,比如“打擦边球”行为?
孙全辉:放松对野猪的管理,确实有可能增加随意养殖和利用野猪的行为。不过,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人工繁育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虽然无需办理人工繁育许可,但也不意味着就可以随便养殖,而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如取得种源合法来源证明;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相关设施、技术、人员,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等。
在我国,野猪作为一个种群,其自身已不存在生存威胁。图/新华社
短期内野猪没有灭绝风险
新京报:野猪失去保护动物的身份,会不会加剧盗猎行为的发生?会对生态造成哪些影响?
孙全辉:野猪失去保护身份后,对其猎捕活动可能会增多,不排除违法分子会借猎捕野猪之机盗猎其他野生动物。另外,如果对名录调整存在误解,当地群众也有可能在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违法猎捕野猪。因此名录调整后,还需要进一步的宣传指导。
野猪移出“三有”名录带来的生态影响目前也有待观察。有关部门应继续加强对野猪种群动态变化的监测,为野猪及其他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新京报:有观点认为,如果野猪不再是保护动物,其造成的损失就无法再申请赔偿,是否属实?
孙全辉: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 *** 给予补偿。因此,野猪虽然不再是保护动物,其造成的损失仍可依法获得补偿。
新京报:野猪不再受保护,会不会带来物种灭绝的风险?
孙全辉:过度猎捕的确有可能导致物种数量快速减少,甚至濒临灭绝。但数据显示,目前国内部分地区的野猪种群仍呈增长态势,短期内没有灭绝风险。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朱名恬
野猪太脏了,在泥潭里打滚裹了一身泥,其实真相另有原因人们对于脏污的东西是有着天生抵触的,一方面由于我们从小培养的习惯,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本能,在缺医少药的年代里,脏污往往和疾病可以划等号,所以趋利避害的本能让我们远离脏污。
这也是为什么猪被很多人所不喜,因为猪太脏了,家猪会在猪圈里滚得一身脏,野猪则就会跑到泥潭里,在里面打滚裹一身的泥,还非常享受的样子,其实这并不是它们爱脏东西,真相另有原因。
那就是防晒驱虫,我们都知道野猪是深色的,毛发也并不算浓密,很多皮肤都会直接 *** 在阳光下,这让野猪很容易被阳光晒伤,所以它们就会去涂一层泥浆的天然防晒霜,让自己避免受伤,而且这层泥浆不仅防晒,水分也可以在高温中保持凉爽,让野猪觉得更舒服,泥浆更是能够让藏在毛发里的虫子离开,避免虫咬和瘙痒,有这么多的好处,野猪当然就不管脏不脏,看到泥潭就往里冲了。
野猪落榜“三有名录” 仍不可随意猎杀、食用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拍摄的野猪活动影像。 新华社发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三有名录”),新增了700多种野生动物。
此前引发广泛关注并争议较大的野猪、果子狸等被移出“三有名录”。将野猪移除出于何种考量,移除后意味着不再受保护可以随意捕杀吗,如何缓解人与野生动物冲突,使之更好共存?
A
“人猪交战”
不少地区野猪数量过多,发生野猪伤人事件
2000年,我国正式出台“三有”名录,列入名录中的野生动物受到保护,不能随意捕杀。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它们的栖息环境持续改善,不少种群数量实现恢复增长。
由于繁殖力强、适应性强,野猪种群增速快于虎、豹、狼、豺等天敌繁衍速度,活动范围逐步扩大。近年来我国多地曝出野猪毁田伤人事件,局部地区甚至严重影响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野猪频闯人类生活区
近年来,关于野猪闯入人类生活区的新闻频频曝出。“野猪畅游南京玄武湖”、“野猪横渡黄山太平湖”等消息频频登上微博热搜,评论中不乏“二师兄”、“烤乳猪”之类的调侃。但对于不得不和野猪打交道的农民来说,这些事就不那么有趣了。
2021年,发生多起野猪伤人致死及捕杀野猪而引发的社会新闻,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2021年5月,四川省理塘县上木拉乡增德村党支部书记土登相巴,在巡山值守途中遭遇野猪攻击,因伤势过重当场身亡,年仅45岁。
四川正是野猪致害的重灾区。四川省林草局提供的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随着四川省国土绿化、生态修复等一系列重大工程的实施,野猪栖息地扩大。在四川野猪天敌少,繁殖能力极强,种群数量增长迅速,在局部区域超过了环境容量。
据多名野生动物保护专家组成的调查团队估计,四川全省野猪种群数量约82.10万只,主要分布于川西高原高山峡谷区及盆周山地,甘孜、阿坝、雅安、绵阳、广元、达州、成都等10多个市州野猪种群密度高。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每年各地上报野猪致害7000-8000次,毁坏农作物等造成的损失约2.15亿元。2021年北川、理塘接连发生野猪伤人事件。
“一群野猪一晚能将村庄附近2-3亩的土豆全部损毁。”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四川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长冉江洪介绍,野猪为杂食性动物,喜到种植土豆、玉米、红薯、油菜、稻谷等农作物的区域活动,吃完后还喜欢在地里打滚,经常导致农作物成片损毁。
国家林草局批复的《四川省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县区组建猎捕队,在已得知的被野猪危害农田区域进行野猪猎捕。当年7月,四川在青川、朝天、北川、通江等4县区启动野猪致害防控试点,主要试点内容包括组建猎捕队伍、开展科学猎捕活动。但效果一度并不乐观。
28个省份存在野猪致害
在甘肃陇南,6年来野猪导致22人伤亡,农林经济损失达3.9亿元。陇南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随着近年来生态保护力度加大,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都快速增长,部分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甚至超载。野猪是目前数量激增的动物种群之一,攻击性强,春天毁坏种子,夏天毁坏林苗,秋天毁坏庄稼果实,尤其会出现伤人事件。
成县抛沙镇的部分村民向记者诉苦,前不久,他刚播种的土豆就被野猪拱了出来,每年到了秋季,玉米秸秆被野猪成片压倒。“敲锣、放鞭炮、大喇叭等方式都用了,前期还行,到后来也‘免疫’了,效果不是很明显,也不敢去伤害它们,怕犯法。”
目前全国31个省份中28个有野猪分布,其中26个省份的857个县(市、区)存在野猪致害,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且这一趋势日益严重。
B
如何防治危害?
猎捕野猪要合法合规 严防“猎杀范围扩大化”
频繁出没的野猪对农作物造成了损失,甚至威胁到人身安全,是否能私自借助工具随意捕杀?不行。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未经批准猎杀野猪属于违法行为。
私自捕杀野猪获缓刑
2021年5月至7月,河南淅川县吴某、胡某夫妇在仓房镇清泉村某山地连续十几天使用绝缘木签、电丝网将地围起来,用电瓶、逆变器、警报器等设备狩猎野猪,捕获野猪八头以上。庭审中,吴某辩称:“野猪给地里庄稼糟蹋得非常严重,才灭了它。麦子损失了30多亩,吃得也没啥了,100多亩玉米也被吃得70多亩绝收。”2021年11月,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 *** 矛盾”频繁出现的当下,如何与动物、尤其是与行为更不受控的野生动物和谐共生,仍需要不断探索。专家认为,各地不仅要主动预防野生动物致害,也要积极完善狩猎调控机制。
2021年,由于防控野猪危害已经迫在眉睫,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先后在河北、山西、福建、江西、广东、陕西等14个省份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
有序开展野猪种群调控
各试点省区探索使用了笼捕、围栏诱捕等多种 *** ,有序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同时,积极探索野生动物致害综合保险业务,多渠道筹措补偿资金,完善野生动物伤人救济补助政策。
据林业部门工作人员透露,猎捕野猪最怕的就是掉入“舆论漩涡”,所以猎捕行为一定要合法合规,接受非林业部门或者群众监督。
记者查询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 *** 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另据了解,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也对猎捕条件做了详细要求。
以甘肃陇南为例,在政策依据上,陇南市印发了《野猪捕杀试点工作方案》、《野猪种群调控专项行动方案》,组建野猪种群调控护农猎捕队15支、共116人,在成县率先启动了野猪种群调控试点工作,采用非枪械捕杀的 *** ,完成2022年度野猪种群调控猎捕限额200头。
成县则是在掌握全县野猪种群、数量及分布情况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征集选取了8名具有猪捕经验、政治合格、身体素质好的人员,成立了猎捕队,县公安局对猎捕队员集中进行了安全培训。
在猎捕过程中,由林草部门和所属乡镇各选派1名监督员随猎捕队开展捕杀作业,全程进行监督,猎捕队建立捕杀台账,实行一猪一档管理,由猎捕队员、处置人员、见证人员统一签名确认。
集体行为、全程监督、三方签字,为的就是杜绝违法违规猎捕其他野生动物的问题,确保猎捕作业合法合规,再者,也完善了捕杀经费兑付资料。
C
能否随意捕杀?
仍属野生动物保护优先 禁止随意捕杀及食用
“三有名录”正式公布后,不少媒体都关注到了野猪被移除,此前在2021年12月“三有名录”征求意见稿发布阶段,就有不少动物保护协会和环保组织关注这个问题,有环保组织负责人发声说,野猪是被非法捕杀、贩卖、食用最多的野生动物之一,担心一旦野猪被踢出保护名录,将成为“害兽”,遭遇大规模、无节制捕杀。
仍属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金崑表示,将野猪调出名录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捕杀。野猪调出名录后,开展猎捕活动程序更加简便,但仍然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 *** 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此,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博士表示,“野猪虽然被移出‘三有名录’,但并不意味野猪从此就不受法律保护,甚至可以被随意猎杀。”
我国《野保法》第49条有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 *** 猎捕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野猪虽被剔除名录,但仍属于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所以并不能随意捕杀。”孙全辉说道。在北京和其他一些地区,仍把野猪列为“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野猪依然需要申领狩猎证。
关于野猪被非法捕杀并贩卖食用这个问题,孙博士也做了补充。“野猪被剔除名录后,仍不能食用。我国《野保法》第31条有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规定。”
将野猪调出名录,其猎捕管理将会发生一些变化,开展猎捕活动程序更加简便。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专家王洪杰认为,将野猪调出名录,仍然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 *** 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多个捕猎 *** 被禁止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规定,猎捕者应当严格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或者限额、地点、工具、 *** 和期限进行猎捕。猎捕作业完成后,应当将猎捕情况向核发特许猎捕证、狩猎证的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今年4月,甘肃省举办野猪种群调控非猎 *** 捕技能培训班,有个明显的字眼“非 *** ”。记者了解到,民间捕猎形式有很多种,但合法合规的有如下几种:枪捕、牢笼、猎犬围猎。
“持 *** 捕需要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而且很容易由于外部因素导致误伤,所以目前适用范围并不广,目前比较常见的是笼、犬等形式。”培训专家告诉记者。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对禁止行为做了明确,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 *** 被禁止使用。
“目前,我们采用的还是猎犬围捕,这还是比较有效的,2021年以来,我们共猎捕野猪238头。我们今天进去后,就看到群众的麦地已经被野猪毁坏了。” 陇南市成县林业和草原局动保站站长镡荣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猎捕队队员都是由当地有经验的猎农组成,发放补助资金。对于刚捕猎的猎物,要立即进行测量、登记,无害化处理。“一般采取挖坑深埋的形式,坑的深度1.5米以上,底部撒上生石灰,然后深埋。”镡荣介绍。
野猪造成损失仍可获补偿
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仍将继续对野猪及其栖息地加强监测和预警,一旦发现种群数量过度下降,将再次考虑调升其保护级别,避免因过度猎杀导致这一物种进入濒危状态,影响到生态安全。
金崑此前表示,实际上,将野猪调出名录,也便于当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猎捕或其他防控措施,处理野猪问题更灵活有效。比如,在野猪过度泛滥的地区,地方开展野猪猎捕活动可以不再需要申请、核发狩猎证,也不再实行限额管理。而在野猪危害并不严重,或者虎、豹、豺等野猪天敌资源较为平衡的区域,仍可以将野猪列为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继续发挥其生态功能。
金崑说,将野猪调出“三有”名录后,按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其造成的损失仍属于致害补偿范围,受损群众仍可以依法获得补偿。
专家建议,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架构野猪种群监测和预警机制,防止过度捕杀导致种群数量急剧下降,影响到生态安全。
知多D
“三有名录”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保法》)第十条规定: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我国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又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为加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于2000年8月1日发布实施,“三有动物”这一概念源于此,而且其数量庞大、种类繁多。
整合:易福红
野猪正式调出“三有”名录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记者胡璐)国家林草局30日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在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已被调出“三有”名录。
据了解,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共收录野生动物1924种。与2000年首次发布的原名录相比,在基本保留原有种类的同时,新增了700多种野生动物。对原名录所列物种中在我国没有自然分布的,或广泛分布,种群数量极高,无灭绝风险,甚至可能造成危害的等情形予以调出。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正旺说,此次名录调整,在科学评估陆生野生动物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基础上,充分考虑有关物种的种群变化、面临的威胁、社会关注度等多方面因素。对脊椎动物,尽量做到应保尽保;对无脊椎动物,由于其种类繁多、多数种类数量庞大,对某些确有必要保护,且符合调整基本原则的种类予以列入。如文须雀、草原百灵等被新增列入。
“通过调整扩大保护范围,将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行为、非法经营利用活动提供法律依据,有利于促进保护管理能力和社会公众保护意识的提高,推动自然生态的保护和改善。”他说。
对于将野猪调出名录,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究所研究员金崑解释说,野猪这个物种已不存在生存威胁,很多区域种群数量过高,符合调整基本原则。目前全国31个省份中28个有野猪分布,其中26个省份的857个县(市、区)存在野猪致害,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且这一趋势日益严重。从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角度看,有必要将野猪调出名录。
他同时表示,将野猪调出名录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捕杀。野猪调出名录后,开展猎捕活动程序更加简便,但仍然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 *** 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金崑还说,将野猪调出“三有”名录后,按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其造成的损失仍属于致害补偿范围,受损群众仍可以依法获得补偿。
编辑 贾聪聪
野猪正式调出“三有”名录,过度泛滥地区可开展捕猎活动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7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实习生 唐洁颖)近日,国家林草局公布了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也就是常说的野生动物“三有”名录。据了解,新版名录共收录野生动物1924种,其中在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被调出了“三有”名录。
对于将野猪调出名录,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究所研究员金崑解释,最主要的原因是野猪这一物种已不存在生存威胁,且很多区域种群数量过高,符合调整基本原则。
目前,全国有28个省份有野猪分布,包括湖南在内的26个省份存在野猪致害,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且这一趋势日益严重。从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角度看,有必要将野猪调出名录。
金崑说,将野猪调出名录,便于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猎捕或其他防控措施,处理野猪致害问题更灵活有效。在野猪过度泛滥的地区,地方可以开展野猪猎捕活动,而且开展野猪猎捕活动可以不再需要申请、核发狩猎证,也不再实行限额管理。
不过,野猪被“除名”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捕杀,仍然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 *** 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对于野猪猎获物,也只能用于科研等非食用性利用方式,严防滥食及非法交易猎获物。
据悉,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仍将继续加强对野猪及其栖息地的监测和预警,一旦发现种群数量过度下降,将再次考虑调升其保护级别,避免因过度猎杀导致这一物种进入濒危状态,影响到生态安全。
遭受野猪致害,还能获得补偿吗?按照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关于“有关地方人民 *** 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的规定,遭受野猪致害严重的群众,仍可以依法获得补偿。
本文来自【华声在线】,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家猪放生一年后,就会野化成长獠牙的野猪?这是真的吗?把猪圈里的一只家猪拎出来,放到山林里,一年过后它会变成野猪吗?想要知道结果,首先要搞清楚家猪是怎么来的。
家猪的驯化历史可以追溯到大约9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当时,人类开始从狩猎采集生活方式向农耕生活方式转变,野猪成为了人类重要的猎物之一。随着人们对野猪依赖程度的不断增加,野猪的驯化也逐渐展开。
咱们的祖先当时用弓箭和陷阱捕捉野猪,偶尔会碰到带崽的母野猪,祖先们把母野猪吃了后,会把小野猪圈养起来。起初,人类只是通过选择具有某些特性的野猪进行繁殖,如性格温顺容易驯养、生长速度快、肉质优良等,这些野猪的后代也更适应人类的生活环境和需求,逐渐变成了家猪。
从家猪的驯化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家猪的性格要比野猪温顺,这是通过基因筛选出来的结果。另外,家猪对于淀粉的消化吸收能力更强,这一点野猪比不了。
把家猪放到野外他们会不会返祖变成野猪?
跟狼和狗一样,家猪与野猪并没有生殖隔离,本质上来讲它们二者属于同一种生物。我国有很多养猪场建在山上,养殖户采用放养模式,有的时候母猪会和山上的野猪交配生下杂交的猪崽,这些杂交猪体质很好,并没有基因病。
既然野猪和家猪没有生殖隔离,为什么两者长的不一样呢?家猪放到山林后会变成野猪吗?
其实中国本土猪长的与野猪差不多,我们现在养殖的猪是西方国家培育出来的,它的名字叫杜洛克猪。这种猪原产自美国,长的白白胖胖的出肉率很高,它的长相和野猪差别比较大,最显著的就是毛色不一样。
野猪在野外生存,主要的武器就是獠牙,家猪似乎没有獠牙,这是因为家猪通常是一岁就出栏,獠牙还没有长出来就被人吃了。猪的寿命在20年上下,一岁的家猪相当于人类的8岁,獠牙要到3年左右才会长出来。
没养过猪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小猪崽在出生一个月后,养殖户做的之一件事就是把它们阉了,母猪也不例外,只有种猪能够幸免于难。被 *** 后的猪肉质更好,长肉更加快,这样的猪肉吃起来也没有腥臊味。在 *** 完成之后,经验丰富的养殖户还会用大钳子把猪崽的獠牙剪掉,避免猪打架时互相伤害。
看到这里我们就可以知道,家猪放回山林是不会变成野猪的,除非这只家猪没有被 *** ,没有被剪掉牙,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才会慢慢的返祖。
家猪放回山林里会发生哪些变化?
首先是体毛变长,野外冬季时气候寒冷,野猪需要御寒毛就要长的长一些。不过它们的毛色并不会发生改变,还是白色的,这是由基因决定的。单个家猪放回山林毛色并不会返祖,除非放掉一个猪群。
在几十年上百年的自然选择下,这群家猪的体色才会逐渐向祖先靠拢。白色的毛发并不适合在野外生存,最终活下来的都是毛色深的家猪。毛色越来越深最后与野猪的一样,这属于大自然在做基因修正。
其次是体态变短,家猪的体态是腿短、个子矮、身子长,这种体态是不利于奔跑的。家猪放回山林后,体态会变得和野猪一样,身高变高、腿变长,看起来更加的协调。
最后是变得更干净,养殖场里的猪看起来都非常脏,其实野外的猪是很爱干净的。家猪受到条件限制没有那么大的场地,不能洗澡滚泥,也不能蹭树皮。把它放到野外,不出一个月就会发生改变,不像在猪栏里那么脏。
与家猪放回野外后,它能够适应新的环境吗?能不能野猪争地盘?
不要小看了家猪的战斗力,一岁的家猪体型比三岁的野猪还要大。野猪看到家猪后会感到惊讶:“这是八岁?”家猪的力量不比野猪弱,看过杀猪的朋友都知道,200多斤的家猪没有6~8个人压根按不住,这还是在绳索辅助的情况下。对待同年龄段的野猪时,家猪可以碾压它们。
其实战斗力最强的是家猪和野猪的杂交品种,这类猪继承了野猪的性格,还继承了家猪的体型优势。在美国就有这样一群猪,他们是野猪和家猪的后代,这些杂交猪经常偷吃农场主的庄稼,美国人拿他们没有办法。他们继承了家猪快速生长的基因,同时也继承了野猪的野性,这些家猪的獠牙也长了出来,看起来十分威武。
猪是一坨行走的肉,野猪才是凌然不可侵犯的生命!原创: 补刀客 补壹刀 今天
文:大砍刀
猪年,说一个猪的故事,其实是一个关于野猪的真事。
大概十几年前,我春节回老家,父亲和我说起他刚遭遇的一件事。一天他带着斧子去巡山,顺着公路走,突然一头大野猪从路边三四米的山上倒插葱栽了下来,头朝下脚朝上倚着山壁晕倒了。我父亲拿着斧子犹豫十几分钟要不要去劈,那时父亲已经六十多岁了。未等他做出最终决定,野猪醒了,摆正身体晃了晃脑袋走了。
接下来的事,是我父亲听说的了。那头野猪一路走到一个乡亲家,遇到一个妇女喂家猪,野猪不识趣也去争吃,妇女不认识野猪拿勺子打它。野猪生气了,把妇女拱倒在地。野猪又顺路到河边,遇到几个妇女洗菜,它不识趣去吃菜叶,被不认识野猪的妇女们用石头砸,野猪恼羞成怒,拱倒了两个妇女。
野猪又走,遇到几个挑茯苓的汉子,汉子认识野猪,大喜,纷纷拿出扁担打野猪。野猪大怒,逐一拱倒。于是,那几天,家乡小诊所的仅有几张床位,全躺着被野猪拱伤的人。最终,这头勇猛的野猪被人用 *** 打死了,足有200多斤。
这件事能说明两个问题:1,野猪是一头猛兽;2,即使在野猪经常出没的山村,也有很多人,不知道野猪其实是一头猛兽,所以才以对待猪的轻慢及贪婪态度对待野猪(野猪肚子是较名贵的中药食材)。
他们不知道,野猪和猪,基本上属于两种生物。
从形象上也能看到明显差别。野猪的獠牙和朝外呲的毛,都写着满满的桀骜不驯。野猪是杂食动物,饿极了会猎杀虎豹幼崽。而虎豹等猛兽如果不是饿极了,也不敢轻易猎杀野猪。一头发飙的野猪,会爆发出惊人的冲击力。野猪平时没事的时候,就蹭磨全身的皮,将之锻造得既厚又韧且滑,寻常刀斧都砍不动。野猪较少主动发起攻击,但自卫反击的能力,在整个生物界都属出类拔萃的。
这样的野猪,以几个家庭为单位,在山林中风餐露宿,充满着野性的自由与活力,不惹事不怕事。野猪群在觅食的时候,由公野猪负责守卫工作,母野猪和小野猪心安理得地自顾觅食。公野猪的健壮身体,多用来保护妇幼弱小。出于天性的尽职尽责,让公野猪展现出强烈的雄性风度。
很多人都看过关于灵长类动物王者争霸的纪录片。雄性同类撕咬,血流满面。赢者为王,拥有与整个族群雌性的交配权,雌性还为王梳毛捉虱以争宠。输家怀恨在心,只等更健壮后伺机挑战夺权。其群体的权力结构简单清晰,也是 *** 裸的。雄性争权时的凶残打斗,画面惊悚;雌性争宠时的画面同样令人不适。相比之下,野猪群体的生活,更像是远离政治与世无争,过自己小日子的平民家庭,也更为自在和温馨。
就是这样的野猪,竟然被人类驯化成了那样的猪。这对人类是巨大的胜利,却是野猪或猪世代的悲哀和屈辱。据说,在新石器世代,中国人就已经把野猪驯化成了猪。后来,猪被称为六畜之首,这是因猪对人类的实用价值很大,对猪自身来说,恰恰是最可悲的。牛可耕田,鸡鸭下蛋,猫狗成了人类的宠物,只有猪从一出生起,就是等养肥了被宰杀。
猪被驯化后,形象和个性都发生了巨变:獠牙没了,毛也顺了,从凶猛到温顺。饱食不知终日,成了肥猪、懒猪。因为长得快,一般1年就出栏被送进屠宰场。肥和懒与野猪都不沾边,野猪肉一点肥的都没有,百分之百的腱子肉,我们仿佛都能看到它在丛林中奔跑的样子。
猪哪怕活着,只是一坨行走的肉,野猪却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凌然不可侵犯的生命。
先人用什么驯化了野猪呢?我想,无非是一口吃的。为了这一口吃的,野猪付出的代价何其巨大啊。看似安逸的生活,让它忘记了奔跑,丢掉了野性,长出了肥肉,在浑浑噩噩中让自己和自己的后代,成为人类的盘中餐。
做猪,还是做野猪?选择容易吗?其实很难!即使看到安逸前面的陷阱,也难 *** 它的诱惑。在饥肠辘辘时,有人送上美食,又有几人能想到背后或别有用心而拒绝呢?野猪的生活是自由的,但更是艰辛的。冬天时因为食物匮乏,常常有大量的野猪,尤其是公野猪饿死。自由令人向往,却一点都不浪漫。做猪易,做野猪难!但也正是这个难,让野猪令人尊敬,猪却永世遭到蔑视。
父亲还跟我讲过另外一件事。父亲年轻的时候,和好几个人结伴去打猎。在一个密林里,他们发现一个由大量碗口粗的松树,搭成的巨大的窝。窝的两头都有出口,突然,一头像牛一样大小的野猪从窝里冲了出来,像一阵狂风一样呼啸而过。所有人都吓傻了。父亲目测,这头野猪可能有上千斤,这样的野猪,一般的 *** 根本连它的皮都射 *** 。
后来,我多次梦见这一头野猪,这一头威风凛凛的野猪。
(本文图片均来自 *** )
野猪终于被移出“三有”名录了。
6月30日,国家林草局公布了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新“三有”名录),此前被列入其中的野猪已被踢出。
看到这个消息,很多农林牧业从业者应该会很高兴,因为野猪基本就是最不受他们欢迎的大型动物,对庄稼树木等危害极大,每年都发生很多次野猪毁坏庄稼等农林作物的事情。
而且成年野猪相当的凶猛彪悍,经常还会有伤人事件发生,但由于野猪是三有保护动物,所以即便庄稼遭到野猪的毁坏,也不能随意对其进行打击,这是让农民朋友们十分郁闷的事情。
但更麻烦的事情其实还不只是野猪对农业的破坏行为,而是这种动物疯狂的繁殖行为,这所有的大型哺乳动物中,猪科动物是相当能生产的,一胎就能生5~15个小猪仔,每年甚至能生两窝,那么一对成年野猪,一年的时间就可以变成12~32个,雌性野猪一年半就能性成熟,假如其生产和成长没有折损的话,理论上一对野猪5年就能变成一两千头,10年能变成数万头。
这种繁殖能力太疯狂了,再加上野猪非常贪吃,那么野猪种群的成长就需要消耗大量的食物,而且野猪又特别喜欢吃庄稼,这就导致出现了野猪与人争食的情况。
野猪在我国的分布十分广泛,由于对野猪的保护十分到位,这种动物在我国早就脱离了生存威胁,并且随着数量的增长也越来越多地影响和危害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
近些年来,野猪在我国多地都造成了很大破坏,而且有不少地方野猪甚至“进了城”,在城市的马路上溜达,或者闯入居民小区、公园、超市、地铁等人类聚集区中活动,野猪伤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不对野猪的数量加以限制,那么这种动物势必会影响到人们的现有生存条件,所以社会上近些年也一直在发出取消野猪保护的呼声。
如今,野猪终于被踢出了“三有”保护名录,那么这种动物今后就不受保护了吗?然而又并非如此!
首先:这次所说的踢出三有保护名录的野猪只是“在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也就是说只有部分地区的野猪被正式调出了名录,其他地区致害不严重的野猪还是属于“三有”野猪。
再者,也是必须着重指出的是,将野猪调出“三有”名录,并不是说就可以随意捕杀了,其实基本上变化不大,只是在狩猎程序的审批上相对容易了一些而已。
实际上野猪虽然被移出了“三有”名录,但它仍然受《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因为它还属于野生动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捕杀,所以野猪仍然是非持证捕猎者招惹不起的!在这一法规下,有非常多的陆生野生动物都受到保护,这也是有些人捉了一些麻雀之类的小动物却受到了处罚的原因,由于麻雀被列入了二类保护动物,捕捉20只就可能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就连麻雀也不要轻易去招惹呀!
消息来源:《新京报》7月1日报道《被调出“三有”名录,野猪不再受保护了吗?》
来源: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近日,国家林草局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叶麂、寿带等野生动物列入了新“三有”名录,而在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已被调出名录。
“三有”名录的调整究竟有哪些考量?将对我国野生动物保护起到怎样的作用?
01
野猪为啥被“除名”?
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究所研究员、自然保护地研究所所长金崑介绍,目前全国28个省份有野猪分布,这个物种已不存在生存威胁。不仅如此,其中26个省份的857个县(市、区)存在野猪致害情况。
金崑称,野猪致害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而且趋势日益严重,从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角度看,有必要将野猪调出名录,便于当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更加灵活地处理野猪致害问题。在野猪危害并不严重或者野猪天敌资源比较平衡的区域,仍然可以将野猪列为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发挥它的生态功能。
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野猪不再受到保护、可以随意猎杀了?金崑表示,虽然对其实施的猎捕管理会有些变化,但仍然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 *** 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猎获物只能用于科研等非食用性利用方式,要严防滥食及非法交易猎获物。
金崑指出,名录调整后,野猪造成的损失仍属于致害补偿范围,受损群众仍可以依法获得补偿。通过以上措施,野猪种群并不会遭到毁灭性打击,一旦发现种群数量过度下降,将再次考虑调升其保护级别。
02
700多种野生动物被新增纳入
据了解,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在野猪等物种被“除名”的同时,也有700多种野生动物被新增纳入。叶麂就是其中之一。
金崑介绍,叶麂是一种小型的鹿类,是1997年在缅甸被发现的一个新物种。2002年,我国 *** 的藏南地区发现有叶麂分布,但我国原“三有”动物名录是2000年发布的,当时没有列入叶麂。目前,我国叶麂种群面临着一定的威胁,也还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因此,此次调整将叶麂优先列入“三有”动物名录,符合生态优先的原则。
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共收录陆生野生动物1924种,其中,鸟类就有1028种。中国动物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正旺介绍,色彩艳丽、头戴羽冠、尾羽修长的寿带,就是新增的一种鸟类。
张正旺介绍,寿带是一种中型食虫鸟,尾羽特别长。因为它食虫,对农林保护也具有重要意义,在维持整个生态系统平衡方面有很重要的作用。
张正旺介绍,本次名录调整,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了名录调整基本原则。6种旋木雀的加入,就充分体现了生态优先和科研需要等原则。
“旋木雀是森林里的鸟种,主要生活在森林地带,在树干上栖息,有很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对于陆生脊椎动物,应保尽保,对于无脊椎动物,有选择性地列入。因为无脊椎动物太多了,我们选一些生存受到明显威胁,社会公众也比较关注的类群和物种进行保护。”
03系统、全面调整名录,加强保护力度
张正旺介绍,野生动物保护,在国际上有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等认定标准,而在国内也有着严格的保护体系。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重点保护物种分为国家重点保护、地方重点保护物种,还有国家“三有”动物名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这次“三有”名录有130种鸟调升到国家重点保护名录,意味着它们生存状况更危险,需要更强有力的保护才能够拯救这些物种。
△新调整的“三有”名录(源自国家林草局官网)
张正旺表示,这次公布的新版“三有”名录是一次系统、全面的调整,保护范围大幅扩大,保护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强。在促进保护管理能力提升、自然生态保护和改善,提升野生动物科学研究水平、社会公众保护意识,维护行业发展和群众切实利益等方面都将发挥深远作用。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记者 王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