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执保是多少时间?执保是不是催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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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法院执保期限
  2. 法院财保和执保的区别
  3. 法院执保是什么意思
  4. 被法院执保了,是什么阶段

一、法院执保期限

1、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二、法院财保和执保的区别

法院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区别如下:

1、申请阶段不同,财产保全的申请分为诉前、诉中执行前的财产保全。强制执行保全申请一般在判决生效后,原告或被告一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时。

2、申请主体不同,财产保全分为诉前和诉中保全,前者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后者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申请人一般是法院作出的判决的受益人。

3、执行对象不同,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法院判决的义务方的义务内容。

4、申请时递交的材料不同,财产保全: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其财产进行保全。需要的材料:财产保全申请书,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等。

法院强制执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对于当事人来说,法院的强制执行可以通过申请启动。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如实报告财产、申请法院委托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进行审计、申请法院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悬赏公告以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所在等等。

之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之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什么时候生效?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法院的执保是多少时间?执保是不是催收行为-第1张图片-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法院执保是什么意思

1、法院执保是指的是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五十

3、六、将第二百一十八条改为第二百四十二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4、取保候审后,一般是3个月左右开庭。一般来说,保释后法庭开庭的最长时间不会超过十二月。不过,候审前的一般保释与法庭开庭并无关系,只要证据完备,一般可在三个月内处理,视乎实际情况而定。取保候审是对犯罪人员的一种强制措施,也是一种刑法;保释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只要执法人员在这段时间内找到所有证据,法庭判决就可以执行,因此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处理庭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更高人民法院批准。

四、被法院执保了,是什么阶段

1、执行程序开始:执保阶段通常是执行程序的开始阶段。法院会下达执保令,要求执行机关采取相应措施执行判决;

2、资产查封或冻结:执保令可能涉及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或冻结,以确保被告履行判决所规定的义务。这意味着被告的财产可能无法自由处置,直到判决执行完毕;

3、判决执行:在执保的阶段,执行机关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如查封财产、拍卖财产、扣押款项等。这旨在确保被告履行判决所规定的义务,并将款项或财产转交给原告。

1、法院判决:在一个案件中,法院会根据事实和适用法律,对判决作出决定。这可能包括判决被告支付赔偿金、罚款或执行其他法律义务;

2、执保令: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保令。执保令是法院下达的命令,要求执行机关采取措施来保护原告的权益;

3、执行程序开始:执保令下达后,执行机关会开始执行程序。执行机关可能会派员前往被告的财产所在地,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被告履行判决所规定的义务;

4、资产查封或冻结:执行机关可能会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或冻结。这意味着被告的财产无法自由处置,以确保被告能够履行判决所规定的义务;

5、判决执行:在执保的阶段,执行机关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如拍卖财产、扣押款项等。执行机关会将执行所得的款项或财产转交给原告。

综上所述,当法院对一个案件做出判决后,有时候会下达执保令。执保是一种法律手段,旨在确保判决的执行和满足被判赔偿或罚款等法律义务。被法院执保意味着法院已经采取措施保护原告的权益,确保被告履行判决所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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