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东莞初级会计报名时间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初级会计官网登录入口,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东莞初级会计报名时间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一、2021年广东东莞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你知道吗
1、2021年广东东莞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莞城街道、石碣镇、石龙镇、茶山镇、石排镇、企石镇、横沥镇、桥头镇、谢岗镇、东坑镇、常平镇、寮步镇、樟木头镇、大朗镇、黄江镇、清溪镇、塘厦镇、凤岗镇、大岭山镇、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沙田镇、道滘镇、洪梅镇、麻涌镇、望牛墩镇、中堂镇、高埗镇初级会计考试什么时候报名呀?关于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相关内容你知道吗?目前财政部官方已经公布了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针对复习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快来看看报名详细内容吧:
2、·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
3、环球青藤推出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提醒服务,只需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预约报名入口开通提醒服务,免费的呦,快来试试!
4、·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方式:
5、目前初级会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官网进行报名工作。
6、·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地址:
7、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目前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入口已经关闭。
8、·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流程:
9、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网上审核照片—>照片审核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10、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单科的考生成绩不予保留。
11、·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
1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13、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14、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东莞初级会计报名时间2023
2023年广东东莞初级会计职称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28日,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初级资格人员,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进行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本通知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其中:报考初级资格的,其学历或学位应于2023年2月28日前取得。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三、初级会计师什么时候报名
12月5日-15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北京】 2011年10月19至28日暂无通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重庆】 2011年10月24至11月4日 12月5日至14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贵州】 2011年10月19至11月7日 12月5日至15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内蒙古】 2011年10月24至11月6日 12月5日至10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市县阿拉善盟:10月24日起呼伦贝尔:10月24日起
【安徽】 2011年10月20至10月31日 12月5日至12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广东】 2011年10月22至11月7日
12月5日至15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青海】 2011年10月24至11月4日
【宁夏】 2011年10月22至11月9日
12月5日至13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12月5日-13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黑龙江】 2011年10月19至11月2日
12月5日至14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 *** 】 2011年10月17至11月7日
12月5日至15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湖南】 2011年10月24至11月6日
不安排补报名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湖南市县郴州北湖区:10月22日起
12月11日至14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河北】 2011年10月22至11月7日
12月5日至15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福建】 2011年10月25至11月4日暂无通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海南】 2011年10月22至11月7日暂无通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江苏】 2011年10月25至11月6日
12月5至14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四川】 2011年10月24-11月7日 12月5日至15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12月14日至15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陕西】 2011年10月25至11月11日
11月1日至7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甘肃】 2011年10月25至11月6日
12月5至14日报名入口查看通知指南
预计报名时间:11年10月下旬点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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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07东莞报名考试会计资证的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及办法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 20日至11月28日。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四楼东莞市会计学会内,
各镇街财政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莞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6〕123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一)考试级别、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二)考试成绩管理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二、考试大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7年度的考试。三、考试时间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19、2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考试时间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5月19日9:00—11:30经济法基础9:00—11:30财务管理 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经济法 5月20日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四、报名条件按照修订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如下:(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五)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底止。(六)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统一集中在市会计考办进行。(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四楼东莞市会计学会内,联系 *** :22482696、22335610,传真:22383746)。五、报名时间及办法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 20日至11月28日。各镇街财政分局、市直和驻莞各有关单位及东莞市会计学会、东莞市高培进修学校为我市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负责办理我市考生报名工作。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点务必在11月28日报名结束时将《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附件1)及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汇总数上报市会计考办。各报名点完成报名工作以后,须汇总填写《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类登记表》(附件2),连同所有报考人员的报考档案在2006年11月28日前送交市会计考办。各镇街财政分局、市直和驻莞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人员须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份(附件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一份(附件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贴相片专用纸》一份(附件5)及《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一份(附件6),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小一寸3张,大一寸2张。对于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上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实需要在异地报名考试的,须提供由原考区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连同上述有关证件、相片到市会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六、报名收费执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2007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七、考场设置按规定,东莞考区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全部设在市区的有关学校。八、其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命题和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一项公平、公开、公正地评价会计人才,直接关系到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的工作,政策性强、质量要求高。希各收文单位必须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立足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广东省东莞市
各镇街财政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莞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6〕123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一)考试级别、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二)考试成绩管理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二、考试大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7年度的考试。三、考试时间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19、2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考试时间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5月19日9:00—11:30经济法基础9:00—11:30财务管理 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经济法 5月20日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四、报名条件按照修订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如下:(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五)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底止。(六)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统一集中在市会计考办进行。(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四楼东莞市会计学会内,联系 *** :22482696、22335610,传真:22383746)。五、报名时间及办法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 20日至11月28日。各镇街财政分局、市直和驻莞各有关单位及东莞市会计学会、东莞市高培进修学校为我市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负责办理我市考生报名工作。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点务必在11月28日报名结束时将《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附件1)及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汇总数上报市会计考办。各报名点完成报名工作以后,须汇总填写《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类登记表》(附件2),连同所有报考人员的报考档案在2006年11月28日前送交市会计考办。各镇街财政分局、市直和驻莞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人员须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份(附件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一份(附件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贴相片专用纸》一份(附件5)及《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一份(附件6),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小一寸3张,大一寸2张。对于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上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实需要在异地报名考试的,须提供由原考区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连同上述有关证件、相片到市会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六、报名收费执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2007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七、考场设置按规定,东莞考区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全部设在市区的有关学校。八、其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命题和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一项公平、公开、公正地评价会计人才,直接关系到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的工作,政策性强、质量要求高。希各收文单位必须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立足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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