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宝山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和宝山区离婚登记处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宝山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以及宝山区离婚登记处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间是什么时候
1、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所离婚登记办公时间:周一、二、三、四上午8:30-10:00。
2、宝山区婚姻登记管理所地址:宝山区樟岭路2号南楼,联系 *** :56699828(语音 *** )56699902(人工 *** )
3、宝山区婚姻登记管理所结婚登记接待时间:周一、三、四、五、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周二上午8:30-11:00。
4、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主要工作职责
5、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民政工作政策措施。
6、二、根据本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三、主管本区优待抚恤工作,监督、检查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义务兵优待金的统筹、管理和使用;承担宝山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四、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复员军人、转业志愿兵、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军队无军籍、易地安置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和管理;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
9、五、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更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传统民政救济对象的救助;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活动;负责灾害核查、上报及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代表区 *** 接收、募集、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福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
10、参考资料来源:宝山区人民 *** -宝山区婚姻登记机构
11、参考资料来源:宝山区人民 *** -宝山区民政局
二、宝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上班时间
1、法律分析:上班时间:.周一、三、四、五、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周二上午8:30-11:00。民政局是 *** 组成部门。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工作。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各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3、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三、宝山区离婚办理地点时间
民政局婚登处。宝山区樟岭路2号,每周二三四上午8点30分到10点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局上下班时间需严格按照各市县区 *** 文件通知精神。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上班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因此,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时间是一致的。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两种方式下的手续也是有不同的。
首先需要双方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进行分配,然后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当事人携带以下资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需要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以及下面几部分资料: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等,在开庭时再提交也可以);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一)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二)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诉讼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应当携带的证件有:
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之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之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宝山民政局营业时间
民政局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具体上班时间为上午8~12点,下午2点30~5点30,因地区不同,其具体的时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每年元旦、情人节、除夕、五一劳动节以及国庆节等特殊的日子,婚姻登记照常办理。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采用,统一工作时间制度,星期六和星期日均为休息日。
五、宝山区民政局每周星期几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1、宝山区民政局的离婚登记为:每周一、二、三、四上午8:30-10:00。
2、宝山区婚姻登记管理所,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樟岭路2号南楼(北翼商业街友谊支路)。 *** :56699828(语音 *** ),56699902(人工 *** )。
3、附近公交站有: *** 路樟岭路、樟岭路漠河路、同济路 *** 路、市三医院(漠河路樟岭路)、东林路漠河路、 *** 路同济路、牡丹江路 *** 路。
4、附近公交车有:宝山2路、宝山10路、宝山23路
5、结婚登记:周一、三、四、五、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周二上午8:30-11:00。
6、离婚登记:周一、二、三、四上午8:30-10:00。
7、补领婚姻登记:周一、三、四、五、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8、参考资料:宝山区民政局-宝山区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
六、宝山婚姻登记处离婚时间
1、1,协议离婚的,必须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民政局办理。2,起诉离婚的,在哪一方起诉的,就去哪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民法典》之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关于宝山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