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即期信用证付款时间,信用证可以提前兑付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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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证有效期和付款期限
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被广泛使用的一种结算工具,即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进口商拿着合同,到自己的开户银行向申请开立一个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这就是信用证。
1、即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2、远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最长期限有360天以上(含360天)。共有90天以内、90天~360天(含90天)和360天以上(含360天)3个不同期限。
3、假远期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条款。
当银行审单完毕后,信用证即进入结算阶段。统一惯例第10条指出:"所有信用证都必须清楚地表明该证是否适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
(2)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
(3)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1)受益人把单据送交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
(2)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依据信用证所能确定的到期日付款。
(3)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1)受益人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的远期汇票送交办理该信用证的银行(承兑行)。
(2)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件相符后,承兑汇票并退还给受益人。
(1)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将单据连同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人开出的即期或延期汇票送交议付银行。
(2)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后,可买入单据和汇票。
(3)该议付银行如非开证行,则以事先议定的形式将单据和汇票交开证行索赔。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根据不同的信用证,其付款的期限是不同的,具体的期限可以参考文中的内容。
(一)开证日期指开证行开立信用证的日期。信用证未记载生效日的,开证日期即为信用证生效日期。
(二)有效期指受益人向有效地点交单的截止日期。
(三)最迟货物装运日或服务提供日指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运或服务提供的截止日期。最迟货物装运日或服务提供日不得晚于信用证有效期。信用证未作规定的,有效期视为最迟货物装运日或服务提供日。
(四)付款期限指开证行收到相符单据后,按信用证条款规定进行付款的期限。信用证按付款期限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付款。
二、信用证付款期限
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1、即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2、远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最长期限有360天以上(含360天)。共有90天以内、90天~360天(含90天)和360天以上(含360天)3个不同期限。3、假远期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条款。
法律依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人民法院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中止支付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裁定,应当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裁定。
三、信用证项下的即期付款与议付的区别是什么
信用证项下的即期付款与议付的区别在于:\x0d\x0a\x0d\x0a如果信用证规定被指定银行对受益人的相符交单做付款,那么该付款是没有追索权的。如果信用证规定被指定银行对受益人的相符交单做议付,那么该被指定的议付行只是垫款买下单据。而该垫款是有追索权的,即当议付行将单据寄交开证行后,如果开证行拒绝对议付行付款,则议付行有权向受益人追索自己代垫的价款。\x0d\x0a\x0d\x0a所以,付款与议付的区别就是:前者没有追索权,而后者有追索权。
四、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之间有区别吗
1、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2、一、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三者的区别
3、即期信用证:开证行收到单据,马上付款.(一般在5个银行工作日内付钱)
4、远期信用证:一般分为30天,60天,90天远期.以30天为例,开证行收到单据之后的第30天付款.
5、假远期信用证:汇票为远期,按即期付款.简单说就是,应该N天后付款的,但是为了方便收益人 *** ,银行按即期付款,先把钱给收益人了.但这N天产生的利息由开证申请人承担.
6、二、即期信用证(L/C at sight)
7、(一)即期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
8、即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即期信用证下,受益人一般不需要开立汇票,开证行或付款行只凭 *** 合格的货运单据付款。这种信用证使出口方得以迅速收回货款,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信用证。
9、即期信用证又可分为单到付款信用证和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L/C with T/T Reimbursement Clause)两种。前者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一旦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便立即付款,开证人也应于单到立即向开证行付款赎单;后者是指开证行将最后审单付款的权利交给议付行,只要议付行审单无误,在对受益人付款的同时,即以电报或电传向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索偿,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接到通知后立即以电汇方式向议付行偿付。使用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比一般即期信用证收汇快,通常只需2-3天时间,有时当天即可收回货款。
10、其特点是受益人收汇安全迅速,有利于 *** 。
11、即期信用证:即信用证规定受益人签发即期信用证。另外信用证上规定免除受益人签发汇票权凭货运单据即可要求银行立即付款的信用证亦属于即期信用证。
12、即期信用证付款时间为:银行收到单据后5个工作日内。
13、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等到汇票到期时履行付款义务的保证文件。
14、远期信用证主要包括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和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
15、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押汇的期限为:押汇起息日起至承兑付款日。
16、远期信用证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承兑付款日-押汇起息日)/360天
17、(一)按制度办事,从严审查远期证业务。
18、防范风险的关键在于开证行严格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对开证申请人做全面的审查:
19、1.审查开证申请人资格及开证条件;
20、2.调查开证申请人的这几期业务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及负债状况、信用等级,已开证未付汇情况记录及原因等情况;
21、3.审查开证担保人的合法性、经营状况、盈利情况、负债状况和资产流动性情况;
22、4.了解受益人的资信情况、生产能力及以往的业务合作情况,尤其对金额较大的信用证交易,更要加强对受益人资信的调查。因为受益人的资信直接影响到此笔业务的成败。有的受益人伪造单据进行诈骗,出口货物以次充好,以少充多或与进口商相互勾结联合欺骗银行。因此对受益人资信的调查也尤为重要。
23、(二)加强保证金管理,贯彻统一授信制度。
24、对远期证必须落实足额保证金或采取同等效力的担保措施。保证金收取比率与进口商资信、经营作风、资金实力及进口货物的性质和市场行情有着密切关系。对风险较大的必须执行100%甚至更多保证金。对保证金必须专户管理,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它用。
25、(三)严格付款期限及进口商品的审查。
26、远期信用证虽是银行对企业的贸易融资,是为解企业燃眉之急而为,但企业应该是专款专用,逐笔收回,不能周转的。一个业务流程结束后,应该归还银行,企业再使用时再申请。如果一个进口商两个月的投料生产加工加上一个月的销售回款期,一个完整的生产周期是90天,那么他的开证申请是180天或360天,都是不合适的,应该压缩远期期限,减少银行风险。同时对进口商进口热门敏感商品,开证行也更应谨慎,必须确认进口商有进口合法途径和方式,增加保证金比例,并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对许可证商品在开证前要核验许可证的真实性。
27、首先,要重视改证。有的银行开证时严格把关,信用证开出后,对其修改放松了警惕,最终导致业务风险发生。因此,对信用证的修改,尤其是对增加金额,延展效期,修改单据和付款条件都应该像开证时一样严格。
28、其次,注意搜集有关进口商的负面消息。有的银行收单经申请人承兑后,就把卷宗束之高阁,专等到期申请人付款,一旦进口商在此期间出了问题,银行的风险也随之而来。因此,要注意对进口商跟踪,及时掌握进口商的销售、经营、财务等情况,要了解进口商是否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被处罚或吃官司,甚至要赔偿大笔款项之类的消息以便及早做出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29、五、假远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的区别
30、(1)开证基础不同。假远期信用证是以即期付款的贸易合同为基础;而远期信用证是以远期付款的贸易合同为基础。
31、(2)信用证的条款不同。假远期信用证中有“假远期”条款;而远期信用证中只有利息由谁负担条款。
32、(3)利息的负担者不同。假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进口商负担;而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出口商负担。
33、(4)收汇时间不同。假远期信用证的受益人能即期收汇;而远期信用证要汇票到期才能收汇。
五、即期信用证什么时候付款
1、即期信用证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付款。
2、即期信用证是一种支付方式,指开证行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进行付款。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要求相符的文件,开证行有义务在接下来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这个安排确保了交易中各方能够及时获得资金,给予受益人合理时间以准备和提供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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