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过年休假时间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过年法定假日休几天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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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假有规定时间休吗
放年假的时间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主要取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一是劳动者的放假意愿,二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工作情况。一、年假规定是不是什么时候休都可以个人和单位情况不同,合适的时机不同。职工什么时间休年休假合适,取决于个人与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实际情况,年休假由用人单位考虑职工意愿,根据生产经营工作情况统筹安排,职工意愿只是考虑,不影响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开展是绝定性因素,单位有安排权,是不能职工随心所欲的。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二、公司不让休年假怎么办1、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对于没休年假的每天按日工资的300%给予补贴,如果公司不允许休年假,那么可以向公司要给予补贴。3、年假安排不应该由单位单方面决定,还应该在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征得职工的意愿来安排年休假.如果用人单位工作上的实际需要造成职工不能休年假或者跨年度休假的,这类情况下,不许由职工的同意。4、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年休假与其他休假的关系我国职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条例对年休假与这些休假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之一,年休假与寒暑假。在我国,学校一直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寒假2至3周,暑假5至6周)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因此,条例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第二,年休假与病、事假。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在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较长时间休病假、请事假的职工,不应当再享受年休假待遇。我们经与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反复研究,采纳了上述意见,条例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第三,年休假与探亲假。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我们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这种意见有道理。据此,条例删去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探亲假冲抵年休假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原则上年假什么时候都可以休,但是需要考虑个人与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生产经营工作情况统筹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年假的计算 *** 和时间
年假是法定福利,企业应当遵守,员工也非常关注和重视,涉及到员工本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HR应对年假政策准确掌握,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今天就关于年假的相关问题详细解析。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二条,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其中的连续工作1年,后续出台的条例中有一些调整,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所以年假的条件应按照累计工作时间计算,只要累计工作时间1年及以上,就符合年休假规定。
1-10年:5天;10(含)-20年:10天;20年(含)以上15天。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举个例子1:小王2019年10月1日入职某公司,工作年限累计8年3个月,计算小王2019年可休年假天数是多少?
5.年假是单位安排?还是个人安排?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可以根据业务情况,集中安排员工休假,本人请年假要经过批准后才可以休,否则可视为旷工处理。
计算小王折算后的年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即92/365×5=1.26,所以小王2019年可休1天。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小王2019年10月1日入职,2020年1月1日离职,月工资标准为15000元,没有加班工资,因单位原因未休年假,小王的年假工资是多少?
答:小王的年假天数折算后为1天(详见例子1),小王的日工资为15000/21.75=689.66元,按照规定,应支付小王年假工资为689.66×2=1379.32(年假当天正常工作,工资已经包含15000内)。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因单位原因未安排的,需要按照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给本人。
因员工本人原因的,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即可。
三、一般什么时候放年假
法律分析:1.工龄满1年就可享受年假
公司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并且在休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假过期作废不合法
一般来说,根据具体情况年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单位不安排休年假的前提是获得员工的同意,并是以员工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形式为要件。不过如果公司员工手册中有相关规定,逾期不休视为自动放弃,并且员工确认过是可以的。所以如果在企业没有提前说明的情况下,将职工的年假过期后作废处理是不合法的。
3.年假未休完如何顺延处理
由于工作等相关原因,很多公司职工到年底时年假并没有休完,很多员工都出现过以下这几种情况:
之一种:员工工龄满一年,入司后即有年假,本年度年假可以折算到第二年度休。
第二种:员工司龄满一年,第二年才能有年假,也就是之一年没有年假。这种情况严格来说属于违法行为,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
第三种:员工提前将年假休完后提出离职,公司将其多休的年假进行扣款。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同意其休完当年度所有年假,那在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公司是无权扣回的。
但每个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年假的有效期进行明确的人性化规定,自然年失效或具体到第二年的特定时间。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并且在休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假过期作废不合法
一般来说,根据具体情况年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单位不安排休年假的前提是获得员工的同意,并是以员工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形式为要件。不过如果公司员工手册中有相关规定,逾期不休视为自动放弃,并且员工确认过是可以的。所以如果在企业没有提前说明的情况下,将职工的年假过期后作废处理是不合法的。
3.年假未休完如何顺延处理
由于工作等相关原因,很多公司职工到年底时年假并没有休完,很多员工都出现过以下这几种情况:
之一种:员工工龄满一年,入司后即有年假,本年度年假可以折算到第二年度休。
第二种:员工司龄满一年,第二年才能有年假,也就是之一年没有年假。这种情况严格来说属于违法行为,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
第三种:员工提前将年假休完后提出离职,公司将其多休的年假进行扣款。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同意其休完当年度所有年假,那在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公司是无权扣回的。
但每个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年假的有效期进行明确的人性化规定,自然年失效或具体到第二年的特定时间。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假过期作废不合法
一般来说,根据具体情况年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单位不安排休年假的前提是获得员工的同意,并是以员工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形式为要件。不过如果公司员工手册中有相关规定,逾期不休视为自动放弃,并且员工确认过是可以的。所以如果在企业没有提前说明的情况下,将职工的年假过期后作废处理是不合法的。
3.年假未休完如何顺延处理
由于工作等相关原因,很多公司职工到年底时年假并没有休完,很多员工都出现过以下这几种情况:
之一种:员工工龄满一年,入司后即有年假,本年度年假可以折算到第二年度休。
第二种:员工司龄满一年,第二年才能有年假,也就是之一年没有年假。这种情况严格来说属于违法行为,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
第三种:员工提前将年假休完后提出离职,公司将其多休的年假进行扣款。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同意其休完当年度所有年假,那在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公司是无权扣回的。
但每个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年假的有效期进行明确的人性化规定,自然年失效或具体到第二年的特定时间。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过期作废不合法
一般来说,根据具体情况年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单位不安排休年假的前提是获得员工的同意,并是以员工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形式为要件。不过如果公司员工手册中有相关规定,逾期不休视为自动放弃,并且员工确认过是可以的。所以如果在企业没有提前说明的情况下,将职工的年假过期后作废处理是不合法的。
3.年假未休完如何顺延处理
由于工作等相关原因,很多公司职工到年底时年假并没有休完,很多员工都出现过以下这几种情况:
之一种:员工工龄满一年,入司后即有年假,本年度年假可以折算到第二年度休。
第二种:员工司龄满一年,第二年才能有年假,也就是之一年没有年假。这种情况严格来说属于违法行为,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
第三种:员工提前将年假休完后提出离职,公司将其多休的年假进行扣款。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同意其休完当年度所有年假,那在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公司是无权扣回的。
但每个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年假的有效期进行明确的人性化规定,自然年失效或具体到第二年的特定时间。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一般来说,根据具体情况年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单位不安排休年假的前提是获得员工的同意,并是以员工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形式为要件。不过如果公司员工手册中有相关规定,逾期不休视为自动放弃,并且员工确认过是可以的。所以如果在企业没有提前说明的情况下,将职工的年假过期后作废处理是不合法的。
3.年假未休完如何顺延处理
由于工作等相关原因,很多公司职工到年底时年假并没有休完,很多员工都出现过以下这几种情况:
之一种:员工工龄满一年,入司后即有年假,本年度年假可以折算到第二年度休。
第二种:员工司龄满一年,第二年才能有年假,也就是之一年没有年假。这种情况严格来说属于违法行为,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
第三种:员工提前将年假休完后提出离职,公司将其多休的年假进行扣款。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同意其休完当年度所有年假,那在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公司是无权扣回的。
但每个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年假的有效期进行明确的人性化规定,自然年失效或具体到第二年的特定时间。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单位不安排休年假的前提是获得员工的同意,并是以员工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形式为要件。不过如果公司员工手册中有相关规定,逾期不休视为自动放弃,并且员工确认过是可以的。所以如果在企业没有提前说明的情况下,将职工的年假过期后作废处理是不合法的。
3.年假未休完如何顺延处理
由于工作等相关原因,很多公司职工到年底时年假并没有休完,很多员工都出现过以下这几种情况:
之一种:员工工龄满一年,入司后即有年假,本年度年假可以折算到第二年度休。
第二种:员工司龄满一年,第二年才能有年假,也就是之一年没有年假。这种情况严格来说属于违法行为,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
第三种:员工提前将年假休完后提出离职,公司将其多休的年假进行扣款。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同意其休完当年度所有年假,那在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公司是无权扣回的。
但每个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年假的有效期进行明确的人性化规定,自然年失效或具体到第二年的特定时间。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单位不安排休年假的前提是获得员工的同意,并是以员工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形式为要件。不过如果公司员工手册中有相关规定,逾期不休视为自动放弃,并且员工确认过是可以的。所以如果在企业没有提前说明的情况下,将职工的年假过期后作废处理是不合法的。
3.年假未休完如何顺延处理
由于工作等相关原因,很多公司职工到年底时年假并没有休完,很多员工都出现过以下这几种情况:
之一种:员工工龄满一年,入司后即有年假,本年度年假可以折算到第二年度休。
第二种:员工司龄满一年,第二年才能有年假,也就是之一年没有年假。这种情况严格来说属于违法行为,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
第三种:员工提前将年假休完后提出离职,公司将其多休的年假进行扣款。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同意其休完当年度所有年假,那在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公司是无权扣回的。
但每个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年假的有效期进行明确的人性化规定,自然年失效或具体到第二年的特定时间。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年假未休完如何顺延处理
由于工作等相关原因,很多公司职工到年底时年假并没有休完,很多员工都出现过以下这几种情况:
之一种:员工工龄满一年,入司后即有年假,本年度年假可以折算到第二年度休。
第二种:员工司龄满一年,第二年才能有年假,也就是之一年没有年假。这种情况严格来说属于违法行为,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
第三种:员工提前将年假休完后提出离职,公司将其多休的年假进行扣款。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同意其休完当年度所有年假,那在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公司是无权扣回的。
但每个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年假的有效期进行明确的人性化规定,自然年失效或具体到第二年的特定时间。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由于工作等相关原因,很多公司职工到年底时年假并没有休完,很多员工都出现过以下这几种情况:
之一种:员工工龄满一年,入司后即有年假,本年度年假可以折算到第二年度休。
第二种:员工司龄满一年,第二年才能有年假,也就是之一年没有年假。这种情况严格来说属于违法行为,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
第三种:员工提前将年假休完后提出离职,公司将其多休的年假进行扣款。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同意其休完当年度所有年假,那在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公司是无权扣回的。
但每个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年假的有效期进行明确的人性化规定,自然年失效或具体到第二年的特定时间。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之一种:员工工龄满一年,入司后即有年假,本年度年假可以折算到第二年度休。
第二种:员工司龄满一年,第二年才能有年假,也就是之一年没有年假。这种情况严格来说属于违法行为,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
第三种:员工提前将年假休完后提出离职,公司将其多休的年假进行扣款。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同意其休完当年度所有年假,那在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公司是无权扣回的。
但每个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年假的有效期进行明确的人性化规定,自然年失效或具体到第二年的特定时间。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二种:员工司龄满一年,第二年才能有年假,也就是之一年没有年假。这种情况严格来说属于违法行为,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
第三种:员工提前将年假休完后提出离职,公司将其多休的年假进行扣款。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同意其休完当年度所有年假,那在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公司是无权扣回的。
但每个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年假的有效期进行明确的人性化规定,自然年失效或具体到第二年的特定时间。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种:员工提前将年假休完后提出离职,公司将其多休的年假进行扣款。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同意其休完当年度所有年假,那在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公司是无权扣回的。
但每个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年假的有效期进行明确的人性化规定,自然年失效或具体到第二年的特定时间。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但每个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年假的有效期进行明确的人性化规定,自然年失效或具体到第二年的特定时间。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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