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时间规定(什么叫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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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医疗期时间规定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医疗期时间规定的知识,包括什么叫医疗期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劳动法规定医疗期时间多长时间
  2. 医疗期的规定时间
  3. 法定医疗期时间规定
  4. 劳动法规定医疗期的规定时间
  5. 医疗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法规定医疗期时间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之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之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医疗期的规定时间

1、职工患精神病,应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来处理,对于患精神病职工先给予医疗期,如果病情严重,医疗期应适当延长。医疗期满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3、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4、(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5、(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6、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7、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法定医疗期时间规定

1、医疗期的规定时间一般为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一般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如果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四、劳动法规定医疗期的规定时间

1、像你这种情况,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有:。

2、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3、(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五、医疗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医疗期的时间一般是3个月到24个月,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期间继续享受职工待遇。

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

法律上,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

医疗期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有具体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时间规定(什么叫医疗期)-第1张图片-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工伤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退处理。

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一、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关于具体数额,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病伤假期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60%至100%;连续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者,数额为本人工资40%至60%。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综上所述,医疗期的时间一般是3个月到24个月,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为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

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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