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上海司法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一、上海怎么走个人司法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 *** 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 *** 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二、上海更好的十大律师事务所有哪个所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总部设在中国北京,盈科全球 *** 覆盖82个国家的141个国际城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一般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锦天城)是一九九八年初成立的迄今为止上海市更大规模的国内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连续七年在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规模和业务创收的两项指标排名均位居全市之一。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由北京市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基于合并而共同发起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登记注册。
中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是经司法部门批准的我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也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是以金融证券和法律风险管理为主业的大型专业化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一般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金杜律师事务所一般指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即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德恒律师事务所是中国规模更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1993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创建于北京,原名中国律师事务中心,1995年更名为德恒律师事务所。
隆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大成律师事务所一般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更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中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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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海有哪些法院
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是上海市的更高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是审理法律、法规规定由其管辖的之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同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2、二、之一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3、上海市之一中级人民法院是高级人民法院下辖的市级审判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理法律规定的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除此之外,它还在全市各区设有派出法庭,处理更为基层的诉讼事务。
4、三、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5、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样是上海市重要的中级审判机构,其职责与之一中级人民法院相似,主要负责特定区域的审判任务,维护法律在当地的统一实施。它也设立若干派出法庭,以便于满足区域范围内的司法需求。
6、上海海事法院是我国专门处理海事、海商案件的法院,其管辖范围涉及海上事故、船舶纠纷以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案件。上海作为国际航运中心,海事法院的设立对于维护海上贸易秩序和法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7、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上海设立了金融法院以专门处理金融领域的纠纷和案件。金融法院主要处理涉及银行、证券、期货等金融行业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这一法院的设立有助于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法律服务水平。
8、此外,上海各区县也设有基层人民法院和派出法庭,共同构建起了覆盖全市的司法体系。这些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均秉持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四、上海市有几家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4月30日,坐落于上海市肇嘉浜路308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辖之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海事法院、金融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以及16个区法院。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由其管辖的之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之一审案件;更高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审判的之一审案件。
上海市之一中级人民法院是1995年7月1日在原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撤一建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座落在长宁区虹桥路1200号,下辖浦东法院、徐汇法院、闵行法院、长宁法院、松江法院、奉贤法院、金山法院等7个基层法院。
1995年,上海老中院撤一建二,由此诞生了上海市之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十余年来,“一中人”始终前行在法治路上: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努力抓好执法办案之一要务,结案40余万件,35件案件入选《更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4件案件入选更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法院坐落于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内设机构20个。全院现有人员502人,本科以上学历495人,占总人数的98.6%,其中博士11人,硕士268人,占总人数的55.6%。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于1982年5月1日,2012年7月1日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脱离原铁路企业管理模式,纳入国家统一司法体系,实行上海市地方管理,由上海市委领导,受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上海海事法院于1984年6月成立,坐落在浦东新区迎春路567号。上海海事法院主要受理海上、通海水域与船舶、运输、港口、船员有关的海商合同纠纷和海事侵权纠纷。上海海事法院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模式,管辖地域为江苏及上海沿海海域(包括洋山深水港及周边海域)和长江水道浏河口以下通海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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