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上海市会计人员个人登录-问答-

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上海市会计人员个人登录

牵着乌龟去散步 问答 2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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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为什么提交不了
  2. 2019年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解答
  3. 上海会计初级信息采集怎么做

一、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为什么提交不了

会计信息采集若是无法提交,看看自己是否有信息没有完善,比如工作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检查无误还是没有反应,可以给财政部门打 *** 咨询。

1.会计人员登录当地会计服务网址,点击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

3.进行账号注册。会计人员首次登录系统,需要先进行账号注册,点击注册功能进入注册页面填写相应的注册信息。证件号码是会计人员系统登录和档案管理的唯一号码,请会计人员务必真实、准确地填写,并按要求设置,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证件类型主要包括: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护照,军官证。证件号码、登录密码将是会计人员进行信息采集、继续教育登记、办理调转等业务的用户名和密码。持有我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已经进入原系统管理的会计人员,可使用有效证件号直接登录系统,初始密码为证件号后六位。登录系统后必须立即按要求修改密码,更新完善个人信息。请如实填写邮箱地址,会计人员后期忘记登录密码,可以直接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4.进入信息采集并填写承诺书。采集的内容主要包含:人员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高端人才信息、照片、证明材料。会计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在职会计人员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集(行政区划内同时设有市级以及区级的,会计人员可根据个人自愿选择在市级或区级进行采集,建议同一单位的会计人员在统一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以便单位后续集中申办业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

5.审核。会计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并提交后,由属地财政局进行审核。

6.查看。审核通过后,会计人员可查看本人资料信息,审核不通过,资料信息予以退回。

二、2019年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解答

【#会计职称考试#导语】上海市财政局对该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进行解答,请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县的相关人员仔细阅读,以下为详情:

1.问:本市哪些人员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答: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对象是“在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因此,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包括两类:一类是在本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另一类是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本市人员(以下统称为“采集对象”)。

既不从事会计工作,也不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统称为“非采集对象”),无需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问:已在本市成功报考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非采集对象,是否需要进行信息采集?不采集是否会影响后续的资质审验?

答:已在本市成功报考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非采集对象,建议在考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否则,将影响成绩合格后的资质审验。

3.问:退休人员是否需要信息采集?

答:退休人员不需要信息采集。但、在退休后仍从事会计工作的,属于采集对象,应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4.问: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需重新采集信息?

答: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属于采集对象的,应当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原有信息未发生变更的,上传身份证和工作证明后按流程提交即可;原有信息中无电子照片的,还应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原有信息发生变更的,还应补充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不属于采集对象的,也可以自愿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5.问: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能否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否影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记录确认?

答:原则上,采集对象应先完成信息采集,再参加主管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首次在本市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采集对象,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他采集对象若在采集前已报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且缴费完成,应先完成学习和考核,待主管财政部门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后(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再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6.问:采集对象的工作单位发生跨省变动,是否需要办理调转?如何办理调转?

答:采集对象因工作单位变动,主管财政部门发生跨省变化的,应当办理信息调转。

由于目前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平台尚未开通,会计人员信息暂时无法调出或调入本市,敬请谅解。

7.问:会计人员通过信息采集系统提交信息后,主管财政部门在多长时间内可以审核完成?审核结果以什么方式反馈?

答:主管财政部门的审核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并以短信方式反馈审核结果。为确保及时反馈审核结果,请务必准确填报手机信息。会计人员也可登录上海财政网“个人中心-我的办事”查询审核结果。

由于近期信息采集人员比较集中,部分审核结果可能无法及时反馈,敬请谅解。

8.问: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后,还需要到现场审核吗?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制,上传证明材料后无需再到现场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其他途径证实或社会举报查实,会计人员存在违反、提交信息不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的,则按照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关规定处理。

9.问: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否有截止日?不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什么后果?

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上海市会计人员个人登录-第1张图片-

答: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一项日常管理工作,没有截止日期。

上海市会计管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将按国家及本市规定使用,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

10.问: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高中及以下”学历是否必须上传学历证书?如果该学历证书遗失或毁损,可用其他材料代替吗?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学历”信息为必填项目,须根据所填学历上传相应的学历证书。如果学历证书遗失或毁损,应到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学历,并上传补办件。确无法补办的,应上传相关情况说明。

11.问: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是否在岗”如何填写?是否有工作单位就是“在岗”?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是否在岗”,是指当前是否处在会计岗位实际从事会计工作。“在岗”从事会计工作一定有工作单位,但有工作单位却不一定“在岗”从事会计工作。“会计工作”具体包括: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务成果( *** 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九)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

如果有工作单位并从事会计工作的,“是否在岗”应填“是”,同时需在“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中选择相应的会计岗位;如果不从事会计工作,“是否在岗”则填“否”。此次信息采集后,“在岗”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否则将影响会计工作年限的累加计算。

12.问:“工作证明”是否必须上传?是否必须按模板填写?

答:有工作单位的采集对象,必须在附件类型“工作证明或学生证明”中上传“工作证明”。“工作证明”原则上按统一的模板填写并加盖公章。

属于采集对象的本市在校学生,须上传“学生证明”;在本市没有工作单位也不是本市在校学生的采集对象,可以用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代替“工作证明”。

13.问: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怎么填?需上传什么证明材料?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指的是衡量会计人员业务技能技术等级的会计专业职务,从高到低依次分为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在附件类型“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中,应上传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书。

14.问:什么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项目需上传哪些材料?

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和正高级资格。初级、中级会计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会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会计从业资格”,是指2017年11月5日前根据《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资格。

在附件类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批文”中,应上传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初、中级资格证书,或经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证书或批文。

三、上海会计初级信息采集怎么做

上海市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需要做信息采集,报考条件当中有一项规定是已在本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上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网址为

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信息采集一般怎么做

1、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右上角注册账号并登录;

2、点击“我要”,身份选择“个人”,再选择“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即可进入“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4、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免冠证件照(需要用照片审核工具审核后上传);

5、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工作证明或学生证明。

与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相似,也实行属地化原则,具体要求是:

(1)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进行采集;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进行采集;

(3)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区进行信息采集。

(一)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通道将在这一时间段内开启,但各地的初级会计考试报名起止时间存在差异,报考人员须以对应报名地发布的初级会计考试报名起止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方可顺利参加定于5月13日至17日举办的初级会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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