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合肥市车管所上班时间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车管所24小时咨询热线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一、合肥市车管所 *** 多少。
1、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宿松路与紫石路交口。
2、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蜀山工作站
地址: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与仙霞路交口。
3、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包河工作站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天津路与哈尔滨路交口。
4、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庐阳工作站
地址:合肥市庐阳产业园官塘路7号。
5、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瑶海工作站
地址:新站区文忠路与天水路交叉口。
一、合肥市车管所驾驶员考试岗岗位规范:
1、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计划。
2、严格审核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标准和规定的时限进行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试场地。
二、合肥市车管所嫌疑车辆调查岗岗位规范:
1、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资料被套用、涂改或者有伪造嫌疑,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
2、对各岗位移交的嫌疑车辆资料进行调查,建立嫌疑车辆调查台帐,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合肥-补换领驾驶证
二、合肥车管所上班时间
合肥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30。
1、合肥车管所办公地址:合肥市宿松路与紫石路交口。全称合肥车辆管理所。
2、合肥车管所业务范围: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补换牌证、理论考试、驾驶证审验、用户注册服务和驾驶证补换证业务。
3、合肥车管所车管所 *** 号码:0551-96598。
车管所每个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岗位,都有监督上一个岗位工作情况的义务,发现上一岗位交来的手续有疑问,或违反规定办理业务,以及证、表填写不规范、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等问题,应当向监督岗报告。监督岗应立即调查处理,并作好处理记录。
车管所领导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指令办理有关车辆管理业务,各岗位应当拒绝办理。领导坚持要求办理的,经办人员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记录有关情况。办理后,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以上内容参考本地宝-合肥市车管所
三、合肥车管所在哪里 合肥车管所上班时间和 *** ***
1、本文是关于合肥车管所在哪里的介绍,以及包括合肥车管所的上班时间和 *** *** ,由于 *** 等信息可能有所变动,如有不符,请以官方机构发布的为准。
2、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3、地址:合肥市经开区宿松路与紫石路交口
4、业务范围: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转移登记,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补换牌证,理论考试,驾驶证审验,用户注册服务,驾驶证补换证业务
5、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蜀山分所
6、地址: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与仙霞路交口
7、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8、业务范围: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转移登记,核发免检车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补换牌证,违法处理,用户注册服务,驾驶证补换证业务
9、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2号楼一楼发证处
10、地址:合肥市经开区宿松路与紫石路交口,领取时间:工作日9点到17点
11、业务范围:号牌自取服务,机动车证件自取服务,驾驶证证件自取服务
12、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经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13、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与紫云路向南300米
14、业务范围: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转移登记,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补换牌证
15、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瑶海分所
16、地址:新站区文忠路与天水路交叉口
17、业务范围: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转移登记,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补换牌证,违法处理,驾驶证补换证业务
18、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庐阳分所
19、地址:合肥市庐阳产业园官塘路7号
20、业务范围: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转移登记,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补换牌证,违法处理,驾驶证补换证业务
21、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包分所
22、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天津路与哈尔滨路交口
23、业务范围: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转移登记,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补换牌证,违法处理,驾驶证补换证业务
四、合肥车管所周六周日上班吗
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2:00,13:00-17:00为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为工作时间。
合肥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的主要地方。
1.登记审核(受理)岗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的,接收有关手续,给申请人签发《待办单》,通知申请人交纳检验费,并通知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车辆。接收的有关手续由车管所内部传递给检验岗。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理由,退还全部手续,出具《退办单》。
2.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由车管所内部传递到登记审核岗。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理由,出具《退办单》。具有走私、盗窃、抢劫以及非法拼(组)装机动车嫌疑的,送嫌疑车辆调查岗处理。
3.登记审核岗查验机动车检验岗交来的手续,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送档案管理岗。申请人提供的手续不符合规定,退给申请人并告知不符合规定的理由,出具《退办单》。上一岗位办理的手续不符合规定或有疑问的,报机动车和驾驶员业务监督岗处理。发现假手续,暂扣并交嫌疑车辆调查岗处理。
4.档案管理岗复核登记审核岗交来的全部手续,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报业务领导岗审核或审批。有疑问的,报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处理。发现假手续,暂扣并交嫌疑车辆调查岗处理。
5.业务领导岗按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有关手续,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盖章,送到档案管理岗。不符合规定的,需签注处理意见,送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处理。
6.档案管理岗签发《发牌通知书》,送牌证管理岗。属进口机动车的,按进口机动车登记审批管理规定的程序报批。
7.牌证管理岗通知车主交纳税、费,凭《发牌通知书》和税、费缴纳凭证发牌,收回车辆照片,送档案管理岗。
8.档案管理岗制证,送牌证管理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OK,关于合肥市车管所上班时间和车管所24小时咨询热线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