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时间(医疗期等于病假期吗)-百科-

医疗期时间(医疗期等于病假期吗)

牵着乌龟去散步 百科 19 0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医疗期时间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医疗期等于病假期吗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职工可享受的医疗期有多长时间
  2. 医疗期的规定时间
  3. 医疗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4. 劳动法规定医疗期时间多长时间
  5. 劳动法规定医疗期的规定时间

一、职工可享受的医疗期有多长时间

职工可享受的医疗期为3个月到24个月。

职工在生病或受伤需要请假治疗时,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向上级主管提出医疗期申请。一般需要提供医疗证明或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医疗期,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职工申请医疗期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医疗证明或病历:证明职工需要休息治疗的医疗证明或病历,应该由正规医院或诊所开具;

2、请假申请书:职工需要书面向单位提交请假申请书,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具体情况;

3、身份证明:职工需要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4、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单位的要求,职工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

1、首先,员工需要向公司提供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并注明需要请假的时间;

2、公司根据员工提供的证明,决定是否批准员工的医疗请假申请;

3、如果公司同意批准员工的医疗请假申请,公司将会给员工开具医疗期假条,并告知员工医疗期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4、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提交医疗期假条,如提供医生的证明、填写请假表、经过主管的审批等等;

5、员工在医疗期结束后,需要向公司提供医生出具的康复证明,证明其已经恢复工作能力。公司根据康复证明,决定员工是否能够复工。

综上所述,在医疗期结束后,职工需要提供复诊证明或病愈证明等证明材料,以便重新开始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医疗期的规定时间

1、职工患精神病,应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来处理,对于患精神病职工先给予医疗期,如果病情严重,医疗期应适当延长。医疗期满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3、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4、(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5、(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6、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时间(医疗期等于病假期吗)-第1张图片-

7、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医疗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医疗期的时间一般是3个月到24个月,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期间继续享受职工待遇。

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

法律上,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

医疗期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有具体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工伤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退处理。

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一、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关于具体数额,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病伤假期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60%至100%;连续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者,数额为本人工资40%至60%。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综上所述,医疗期的时间一般是3个月到24个月,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为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

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四、劳动法规定医疗期时间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之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之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五、劳动法规定医疗期的规定时间

1、像你这种情况,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有:。

2、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3、(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关于本次医疗期时间和医疗期等于病假期吗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标签: 医疗期 假期 等于 时间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